
在日光下破碎
那些皮肤干净的年轻男子,并不会让我紧张,我只怕他们在我面前说话,一开口必让我厌恶之,上扬的语调尖锐的在吵闹的环境里撞出个乒乒乓乓,若是安静的地方,便更会扯得我神经痛。我总在想,这些人是不是从不看书,那他们还识文断字干吗,只是用来认得人民币吗。然后必臆想着,一定不能有个孩子,有孩子必不能是个女孩子,若以上都一不小心成真,卖血卖肾也得把她送去国外,绝不能放这里给糟蹋,我会心疼,而她必会恨我终身。
和小乖谈到关于男人的手指,他说觉得安妮描绘的有些矫情,安妮总是会在她的文字里说起一个男人的手指,它必是细长的,苍白的。小乖说他会想吐,我觉得很好笑。孩子的时期,总对大手掌的男人着迷,团裹着自己的手,牵着就走。慢慢才发现,自己不是容易被牵着走的人,而往往想着被牵着的时候,腾出了手,牵手的人却不知跑去了哪。于是忘了男人的手会长什么样,也忘了介意男人的嘴唇会是怎么样。早已不看安妮,也忘了那反复读她的七年时自己的模样,想来或许是楚楚的着棉白的衣裳,晦涩的压抑着日渐苍老的念想,可仍是孩子气的脸,孩子气的忧伤。
那些年老的帅哥对我的杀伤远比年轻的男人来得强,至少与他们还有谈笑的欲望。生涩已被岁月磨光,浅尝即止的度步于良景美时光。
于是我把八零年后都归入了孩子,只与他们玩笑,不和他们谈论世情。他们若来爱我,也只打情骂笑一场就各奔东西。我不喜欢与他们靠近了,被好奇的围观不放。
小乖这个孩子,却有温暖的力量,像只小兽,坐卧在自己的内心地方,让我想到狮子王里的Simba。看他的文字,很难想像这是个阳光模样的男人面庞,爱看他的字字句句,总让我有些动物悲伤,简单没有假相。
喝飘了,就想捏他的脸,皮肤滑滑的,手感绝佳。透出皮肤新长的胡碴,一根根,稚气的很。他也不反抗,愣愣的看着你,眼睛里却是干干净净,借着酒抓过来就亲,嘴唇软软的,像女孩子的娇甜性感。
他叫我姐姐,叫得我有点憨,想拍拍胸膛说,我来保护你。我是童话里骑扫把的好心巫婆,好生照看着拔山涉水的小王子的性命。他纯白的让我眼晕,他什么都知道,可闷声不响,也不炫耀,也不闹,你说什么他却都知道。这要命孩子,一个人跑过那些我都发了狂想要去的地方,可又不说是什么样,写给你看,看得你心如万蚁。
我矫情的作狠状,叫我奶奶,快叫我奶奶,奶奶……他乖乖的叫,叫我女王,快叫我女王,女王……他也乖乖的叫,我只得龇牙咧嘴崩溃再崩溃……
他傻傻的发光发亮,傻傻的让我止不住想抱过来蹂躏,狠咬一口或是用力踢其屁股。
走回光明世界里,却没发现自己第一时间,碎成一地。十六岁就已会冷漠的看人,直直的,看入人心底,这样看过说谎的亲人,装腔作势的老师,耍酷的白痴男同学。不与人亲近,也极少有人能与我亲近。白天不见人,夜晚却在酒吧肆意妄为,轻浅的与人调笑,只管撩火不管灭火。
看着这孩子,仿佛是自己的孩子,干净的想打个超大的襁褓装进去,有时他望我,我只当没看见,那小兽一般模样,会让我披荆斩棘,杀出血路,提着自己的脑袋,夜露更深奔去投诚。
这世界像团乱麻,人心错乱,俗事如浮藻,心虚气短,寻不着真情实意。遇上小乖这样干净的温暖,实心实意,真是惬意,真是窝心。
在日光里晒成碎碎一地,将遗失的纯白时间找回,重走一路,看看自己孩子气成什么样,看看当初如果温暖无伤,自己如今会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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