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能遗弃的理由
看着这块白色的东西,我又产生了另一种想法:这个被剪掉全部叶子的秃头,如果再给它生存的土壤,能活吗?我想我潜意识里是不是有虐待狂症,变着法儿考验人!这种心态下,我换了个大盆,把它栽下。果不其然,这种贱命的花确实不容易死,它开始长叶,生机蓬勃起来。后来,我发现,要它死,得把它放在背光的地方。这是它的弱点和软肋。要它活,也很简单,只消弄点土,晒点太阳,这样的话,就是十天半月不浇水也死不了。我为我了解它而自鸣得意。
学校看门的大爷给了我一盆芦荟。我开始宝贝得很,因为没养过多少花,好像这花也还挺不错。后来它长得太快,我害怕上面的刺扎着人,便把它放在卧室的飘窗上。冬天来了,关上窗户,飘窗上温度低吧,它的叶子竟然冻坏了,放在室内温度高,叶子竟变成了一泡令人不爽的粘液。我就不愿意理它了,准备抽时间扔掉,给其他花腾地儿。
没想到春天来了的时候,那些冻掉的叶子黑掉了,干掉了,但又发了新的叶子。原来根还活着,得,也别扔了。更让人惊喜的是那年它还开了花,叶子中间抽出六七十公分高的苔,上面是簇状花絮,开出了橘色的喇叭状的小花,筷子粗两公分长,散发着淡淡的清香,让我高兴了好一阵。
但这些现在已成为过去,最近一两年它没有再开花,叶子长得可真长,不向上长,偏偏要水平方向长,一周剑一样的叶子,直径快一米了,让我很头疼:覆盖了盆子,没法浇水,占据了飘窗大部分空间。想用绳子把它困起来它还不怎么听话。天又冷起来了,不知道是受冻了,还是浇不上水,最近它的颜色很难看,发紫发黑的颜色。我烦了,说,得得得,扔了得了。又一想,也是一条命,便打算送给校工老王。不过就是人家愿意收留,我还得把它从家拎到学校,沉甸甸的。
办公室同事说,剪了拿来抹手。我说好,算它临了再发挥一点余热。我把它从飘窗上挪了下来,放在门口——随时准备扔。我剪掉一片叶子拿到学校。五个人用了一周没用完。扔吧,也懒得动,或者还有一丝怜惜吧。
老公给其他花浇水,顺便也给它浇一点——把喷壶的嘴从叶缝插进盆子喷点水。它的叶子居然又变绿了,绿得还挺好看。这让我重新审视芦荟这个东西。之前把几盆花——包括易活的吊兰放在这个地方,没过几天都死了,因为这个地方实在是见不上一丝太阳光。但它居然活得好好的,这不得不让人对它刮目相看。而且因为看的角度发生了变化的原因,我看它也没那么难看了,原来是平视,只看到它的侧面,现在放在地上,我可以俯视,发现这个角度看芦荟,特别像章鱼哥,很特别。我准备给它一个继续好好活着的机会。间厅柜前有一块不到两平米的空间,没什么用,因为光线不好,别的花也不能在这里放,那么就给芦荟吧。
我准备把老公栽金银花的那个蓝色的大口径的瓷花盆给芦荟。
前一阵老公从杨凌农高会上弄来一个枯树枝,说那是金银花,还煞有介事地把它栽进那个漂亮的瓷花盆,期待来年发芽长叶,开花结果。那个枯树枝跟其他花挤在一起,万绿丛中,这个东西实在是让人不屑——一个光秃秃的枯树枝,占了那么好一块风水宝地!真是“占着茅坑不拉屎”。这话说的不好听,不文雅,但是嘛,话糙理不糙。我没找着更贴切的话,骂不生孩子的媳妇那叫什么?自产生把芦荟移进这个盆里的想法,我就怎么看这个枯树枝都不顺眼。老公不情愿,说来年春天人家才发芽,急什么呀!我不屑一顾,我怎么看,它都不可能发芽!还是趁早把这东西收拾了!我向老公承诺,先把它挪进别的地儿,它要是明年真发芽了,我保证给它换个好盆。丈夫不情愿地拔出他的“金银花”,仔细端详它的根部后,不满地拿给我看:“看看,已经有新的根须了!”我一看,果然如此。
看来,是我无知了,对吊兰,对芦荟,对金银花。但幸好,它们都给了我不能遗弃它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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