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李刚案”的假判决书
这几天在QQ和校内网上,同学们竞相转载“我爸是李刚!”门事件主角李一帆案判决结果,引起网民一致公愤:李一帆因交通肇事罪判有期徒刑三年,监外执行。赔偿被害人家属三十万和五万。乍一看,很是雷人,法院顶着全体社会舆论和网民的监督,做出此种无理判决,藐视法律权威,但是聪明的我们稍微动下脑筋,即可辨认出该判决系伪作,如下稍叙拙见:
首先,该案件从十月十六日发生到立案调查直至十月底该判决书盛传于网络,仅半个月时间就能对此案认定犯罪事实并经过法院审理判决,明显不合常理,很显然也超越中了国司法机构的办事效率。在社会媒体和网民的广泛声讨下,若司法部门有意偏袒肇事者,最聪明的选择应该是“拖”,拖个一年半载,等过了风口浪尖,从轻发落,方属明智之举。
然后,所谓该“判决”对于犯罪嫌疑人李一帆的判决量刑明显是无稽之谈。因为我们相信网络舆论监督的力量。古时天高皇帝远,纵有冤屈也难伸。但今时不同往日:在网络信息高度发达的今天,任何焦点事只要被网民和社会舆论关注,总会有个水落石出,真相昭白于天下。从陕西的“周老虎”到到云南的“躲猫猫”,从“贾君鹏,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到海师大的伪“艳照门”事件,结果证明都是幕后黑手炒作的结果。“李刚门”事件犯罪嫌疑人被伪造“判刑三年,监外执行”,众目睽睽之下,小小的一个公安副局长儿子怎能瞒天过海,无非是有人借机炒作,满足金钱或者成名的贪婪恶俗欲望。
最后,面对网络风传的伪判决书,网民骂声震天,强烈要求政府解释,而相关官员却并未作出任何官方的辟谣。原因在何?面对强大的网络舆论压力,和“李刚门”事件主角的高官背景,政府官员选择沉默对于他们自己来说可以说是一个明智之举,明哲保身。如像网民般义愤填膺,非要杀李刚之子而后快,肯定得罪了领导,毁了仕途;如果办了人情案,又躲不过群众的眼睛和舆论的监督。“解释就是掩饰,掩饰就是编故事”,估计办案人员也还在琢磨怎么扔掉这烫手山芋,还是沉默吧。
幕后黑手炮制出这样一份假判决书,满足自己卑鄙无耻的欲望,手法之拙劣,用心之肮脏,令人唾之。这样一份假判决书,让青年的网民们找到了发泄自己对社会不公怒吼的扩音器,终于骂了个痛快。我们充了回炮灰,幕后黑手也成就了肮脏的炒作梦想。
只是谣言止于智者,未来的路很长,希望我们青年能理智的对待纷繁复杂的社会事件,不要被流言蜚语所支配思想,多思考,多甄别,多多进步。
不相信倒退,因为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相信网络舆论的强大监督,相信青年民众的心声和渴望,相信“李刚门”事件主角终究会受到法律的庄严审判,让受害者在天之灵安息,建设一个民主,法制,和谐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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