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PK法制?

道德PK法制?

昏殆杂文2025-04-18 16:24:21
有几千年的物质文明,就能折射出几千年的精神文明。在中国这个传统的古老国度中,在中国这条文明的大河中,只要物质文明溅起浪花,精神文明就能掀起涛浪,且滚滚不休。不知何时,道德就已成为典范大为流传,法制成为规范被予以警戒。我想:“道德比法制出生的更早吧,要不然怎么会有儒生法,法效道,之说?”不管谁早谁迟,它们都纳入历史的潮流,在PK中完善,在完善中PK。
有儒道思想,就有法家学派;有孔子、老子、就有韩非子;有“贵贱有序”,就有“法不阿贵”;有始皇的“焚书坑儒”,就有武帝的“独尊儒术”;有袁世凯的“尊孔复古”,就有孙中山的“民主共和”;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存在道与法的PK。探讨社会的法制,其实质是映射出道德本身的不确定性,我们的道德似乎正处于一个与法制同步更新的时期。中国有多少人谁都知道,但是生活在这片古老土地上的每个人,在受过这种思想体系教育之后,都在脑中会形成两套思维模式:一种是传统道德,一种是社会法制,这两套思维体系并存,究竟谁取谁舍,常使人们难以下手。
亚里士多德曾说:“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靠偶然的机会。”他的意思是说:要想达到人民的和谐以公正的法律为基础,这对于我们来产要把法律作为维护和平的工具,我们应掌法律,在治制的大道上走向和谐的未来。这似乎对我们来说好像却少了些什么,如此一个古老的国度啊!在人们精神的升华提炼中,法制似乎以另一种身份出现,道德反而代替了法制的某些功能,依然屹立于世。于是说来法制不再像工具那么简单,它远远超过了工具而作为一种独立的社会意识带着法律的羽翼在天空中漫游,它在法与道,法与德之间作了一次完美的转身从而构筑了中国独有的一种社会现象即使同一个人在道德与法制的生死边缘,无论站在那边,也不能将另一方推向生命思想的深渊。因为在中国“道”既是“法”,“法”既是“道”道德作为一种隐形的法律在制约着思想贫瘠的人们。当人们擦亮被法遮蔽的双眼之时,道德就会闪现它的光芒,似乎要将你的双眼刺穿,时刻在提醒着你,让你在道与法的生命边缘徘徊。同样如果你放弃传统美德,将生命的灵魂牵于你的一已之念之时,那么法就像一张无形的带电的网,只要你一触,就会使你颤栗,生命的灵魂从此惊醒。
还记得陈弘毅曾说:“法制概念的最高层是一种信念,应该是对于人价值的尊重”,既在法制的尽头就是信念,而道德却是信念的基石,只有在两者兼畜并用时,才能体现人的价值与对人价值的尊重,从而达到那道德与法制最完美的配合。“崇德明法”不正是这最美的阐释吗?
因此,我们在提倡法制时不能忽略道德,如果人人都懂法,都能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的利益,那是一件可喜的事。可是,如果因此每个人都放弃道德,以法来排斥道德,可问:这还能和谐安宁吗?所以说:只有将两种观念相协调,相统一,才能将和谐的绿意撒向人间。毕竟,法制有它的残缺,需要道德来填充;道德有它的不足,需要法律来完善。
每每到此,可是谁也不曾想到;几千年前哲人们那思想派别的不休较量与纷争,发展至今会有如此的结果,究竟是道德PK法制,还是法制PK道德,亲爱的,你能告诉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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